零点看书

字:
关灯 护眼
零点看书 > 我的手提式大明朝廷 > 第668章 反转再反转

第668章 反转再反转

第668章 反转再反转 (第2/2页)

这下子就有意思了。
  
  南北两县,朝廷派出的明察御史,给出了和自己政治立场完全相同的结论,而朝廷暗访的人马,却给了截然相反的论断。
  
  这下子把高拱和张居正,都给整不会了。
  
  攻击苏泽不守规矩?
  
  苏泽虽然上了密奏,但是下令的是太子,总不能因为这个攻击太子吧?
  
  皇帝派遣使者暗访民风,这本来就是正常的事情,这也是皇权的一项体现。
  
  高拱想了想,最後还说道:
  
  「老夫准备请奏太子殿下,将周、於同样发往各部有司衙门,由朝堂再议。」
  
  高拱这个做法,张居正也只能点头。
  
  内阁将四份奏疏一并下发六部九卿衙门议复。
  
  各部堂官早就因「派驻御史」制度憋了一肚子火一一都察院的人日日坐在部里盯着办事,谁不难受?如今抓到这个由头,立刻开火。
  
  兵部最先发难:「王国光、韩楫同为钦差,所报天差地别,都察院平日监察百官,如今自己派的御史却连实情都查不清,岂非耳聋眼瞎?」
  
  户部紧跟着上疏:「周弘祖暗访所揭,介休票号与县衙勾连盘剥,如此大弊,明察御史竟丝毫未觉。都察院选人、督事之责何在?」
  
  工部、刑部也纷纷附议,话里话外直指都察院失职一一明察的看不出问题,若非暗访揭露,朝廷岂不被蒙在鼓里?这监察之权,究竟还能不能信?
  
  面对这样的攻击,副都御史海瑞冷冰冰的抛下话:
  
  「御史亦是人,人或有失察。然制度既在,失察者自有律法惩处。」
  
  海瑞的意思很简单,考核都察院的是六科给事中,既然王、韩二人办事不力,那自然要交由六科给事中调查。
  
  也亏着如今执掌都察院的是海瑞,总算是暂时压住了反对声浪。
  
  只不过在都察院内部,有关王韩二人的问题,御史们也爆发了激烈的讨论。
  
  王国光的争议还好。
  
  王国光向张居正靠拢,本身就支持一条鞭法,他去介休就是带着预设立场去的,到了地方又只听信官员和士绅的汇报,这是御史本职工作的失职。
  
  对於追责王国光,都察院内并无异议。
  
  但是韩楫的事情又不同了。
  
  韩楫的工作也是很细致的,他和吴县的工厂主和雇工都有接触,他的奏疏所言的也都是真的,吴县县令,确实是挪用了本该徵收的商税,来保障折役银的徵收。
  
  如果说,介休的事情好定性,就是一个坏人假借正确的名义,通过错误的手段,达成了一个错误的结果。
  
  可吴县呢?
  
  是一个正确的目标,通过错误的手段,达成了正确的结果。
  
  遇到这样的事情,朝廷要如何处理?
  
  那韩楫的汇报也没有不当的地方,顶多说倾向性比较明显,如果因为这个被追责治罪,那都察院谁还敢办事?
  
  紧接着,讨论的圈子又扩大了。
  
  这两份奏疏,两份密奏公布之後,加上介休和吴县这两位县令实在是太有「新意」,对於事件的讨论开始扩散。
  
  各大报纸也加入了进来。
  
  而报纸的讨论话题,也很快从单纯的吏治问题,扩展到了更深的话题。
  
  比如「徭役」到底是什麽?
  
  首先发声的是《江左雅报》。
  
  这家报纸的笔杆子多出身江南传统士绅,维护的也是原本大明的那套乡土秩序。
  
  所以《江左雅报》的立场最为激烈。
  
  其头版社论题为《役有常经,不可妄改》。
  
  文章开宗明义,引用圣贤之言,强调「古者使民,岁不过三日」,力役之徵本是「王政之常」,目的在於「明上下、均劳逸」。
  
  文章认为,将力役折为银钱(代役银),已是权宜之计,意在「便民输纳」。
  
  但吴县蔡言所为,竟允许工坊主为雇工代缴,并以此抵扣商税,这彻底动摇了根本。
  
  「此例一开,力役之徵名存实亡!」文章痛心疾首地指出,这会导致两大恶果:
  
  一是混淆了「四民」本末,商人竟可通过银钱彻底免除国家正役,长此以往,谁还安心务农?二是官府征役的权力被「售卖」给私人,朝廷威严何在?
  
  至於介休的乱象,文章则一笔带过,归咎於「吏治不修,宵小作祟」,认为整顿吏治即可,无需质疑代役银本身。
  
  《江左雅报》是老生常谈。
  
  但是这一次,一向比较温和,而且紧跟着朝廷主流舆论的《商报》,却刊登出一篇爆论!
  
  这篇文章,开头就提出一个问题:
  
  「商税既纳,何复征役?」
  
  报纸上追溯徭役的来源:
  
  「旧制,城乡徭役有别:乡野之役,修水利、筑道路,取之於乡用之於乡。」
  
  「而市民之役,如衙门皂隶、驿传递送、官仓看守等,实为补地方官府人力物用不足。然自朝廷开徵商税、推行「吏科试」制,府县已可募银雇吏,日常公务渐离民役。」
  
  接下来,这篇文章追溯到南宋的徭役制度。
  
  南宋时,临安等大邑曾行「免行钱」,商户纳钱代役,终罢市民力役。
  
  今大明商税之制已立,若仍以「抵税」之名征役银,不过折绕旧弊。
  
  官府既收商税,便当效仿古制,明文废止城市「行役」,令商民专心货殖。
  
  《商报》直接提出城市居民免役的说法,因为他们承担的义务,已经被《商税》承担了,那为什麽朝廷还要重复徵税?
  
  接下来,《商报》又进一步延伸,这一次不再是普通城市居民,而是扩展到了进城务工的雇工身上。「吴县之法,令坊主为雇工交代役银,然雇工多离乡入城,常年务工。今城市既征商税、雇工亦纳市税,再以「役」为名征银,理据俱失。」
  
  最後,这文章还搬出了苏泽的「名实相副」,也就是权力和义务相当的理论:
  
  「一条鞭法意在简化税役,然若未辨城乡本源,恐成新旧杂糅之弊。商贾非抗朝廷法度,但求名实相副:商税既纳,市民役银当免;雇工既离乡土,城役亦不当征。」
  
  此文一出,石破天惊。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在木叶打造虫群科技树 情圣结局后我穿越了 修神外传仙界篇 韩娱之崛起 穿越者纵横动漫世界 不死武皇 妖龙古帝 残魄御天 宠妃难为:皇上,娘娘今晚不侍寝 杀手弃妃毒逆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