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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小见大: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(免费章)

以小见大:从黄山案之中看大明生态(免费章) (第1/2页)

p.s如果有了解黄山案的,可以跳到3300字后面去看党争部分。这部分很多人不知道。
  
  不了解还是建议读读,否则很难理解吴孔嘉为何是这个表现。
  
  黄山案这事情发生在徽州歙县。
  
  (眼熟不,马伯庸的显微镜下的大明中那个丝绢案也发生在这里)
  
  徽州嘛,山多田少,所以经商的人很多,徽商大家应该都听说过。
  
  而吴家正是徽商之中的佼佼者。
  
  他们多有钱呢?
  
  从祖辈吴守礼开始,他们经营盐业、木业、典当业、成为了歙县豪富。
  
  在万历初年,捐助二十一万两,吴守礼受封“徽仕郎光禄署正”(南京光禄寺的官职,从六品)。
  
  吴时佐受封“文化殿中书舍人”。
  
  万历中期,三大殿烧毁,抗倭援朝没打完,西南又出事了。
  
  吴守礼又捐助三十万两,于是一日而五中书之命下。
  
  吴养春、吴养京、吴养都、吴继志、吴希元,同时受封“中书舍人”。
  
  所以很多人说明朝捐官,是确实有这个传统,榜一大哥花起钱来,那也是大手笔。
  
  当然,我并不是说这吴家就是什么良善商人。
  
  他们在当地贿赂官员、兼并田产、贩卖私盐、隐蔽田产这些腌臜事估计也没少做。
  
  但这可是【五十一万两】啊!金花银也才百万每年。
  
  这样的商人如果来上几十个,明朝还缺钱花吗?
  
  与其把钱拿去贿赂官员,贿赂太监,你为何不拿来贿赂皇帝呢?对不对?
  
  吴守礼就是这样想的,他也得到了对应回报。
  
  除了官职以外,万历皇帝收了钱是真办事的:
  
  万历四十四年,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骆骎曾以吴家隐报黄山官税为由,拟将黄山山场地的一半没收入官。
  
  而万历对这份题本的态度是:留中不发!
  
  哈哈哈!
  
  -----------------
  
  然而,万历亡了啊,现在是天启当权的时候了。
  
  这时候,两桩陈年旧案,就成为了吴家灭门的导火索。
  
  【第一桩:吴养春、吴养泽争祖产案】
  
  吴守礼死后,在祖产析产时,吴养春分得了2400亩黄山山场地和淮扬、天津、仁和等处的盐务。
  
  其弟吴养泽不甘心这些黄山山场地让吴养春一人独占,因此对簿公堂。
  
  这事最后没闹成,吴养泽中途死了(不知道是不是吴养春下的黑手,请注意,我是客观公正的,我始终没说吴养春就是什么好人。)
  
  结果吴养泽的家仆吴荣起了黑心,不仅私吞了主人家产,还霸占了主人的妾室。
  
  歙县虽然山多田少,但其实是个读书大县。
  
  商人有了钱,最是热衷资助学业,因为希望官商相护嘛。
  
  所以这件事对当地士风浓郁的宗族来说,简直是奇耻大辱。
  
  于是吴养春便告到县衙,要求将吴荣置之重典。
  
  然而,吴荣贿赂衙役,获释出狱,并潜逃于外,这事就没了结果。
  
  也正是因为这件案件,才有了前面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要求查没吴家黄山田亩一事。
  
  但万历留中不发了,而吴养泽身死,奴仆吴荣逃亡,这事情就不了了之了。
  
  当然,在这里里面吴荣或许也是个忠仆,在保卫自己主家的财产,这我就不得而知了。
  
  除此以外还有另一宗旧案:
  
  【吴祚衍之死】
  
  吴孔嘉之父吴祚衍,是吴养春的族兄弟,为吴养春打理家业。
  
  然而他却不明不白的死了。
  
  有三种说法:
  
  第一,宗族议事,当众侮辱:“众辱之,文石之父因郁郁死。”
  
  第二,身体不好,病死的:“孔嘉父以弱病死。”
  
  第三,贪了钱,被吴养春打死的:“养春怒,掷砚击之,中额死。”
  
  但不管是哪种说法,吴孔嘉认定了是吴养春杀害了他的父亲。
  
  他在寄宿黄山祥符寺苦读之时,一言不发,只在墙壁和床帐内写满了“死”字,以告诫自己不忘杀父之仇。
  
  一直到这里,其实吴家还没事。
  
  然而……
  
  东林、阉党的斗争风波将至,再与前述两桩恩怨情仇纠缠在一起。
  
  吴家败亡,就在眼前了。
  
  -----------------
  
  【天启五年】
  
  吴孔嘉进士及第,夺得榜眼。
  
  三月十八日中一甲探花,四月一日授翰林院编修。
  
  等到谢恩前一晚,他就已经写好了旌表高祖父母的陈情疏。
  
  黎明到朝堂,对同科状元余煌、榜眼华琪芳说及此事。
  
  两人惊讶于他为什么这么急切,吴孔嘉没有对二人提及杀父之仇,只说道:
  
  “我小时候读《孝经》起就怀抱这个志向,如今有幸迎来了这天,感觉一刻也忍耐不住了。”
  
  ——这忍耐不住的,又哪里是孝心呢?还有吴孔嘉背负了十余年的杀父之仇啊!
  
  然而吴孔嘉心中的怒火却还要再燃烧片刻才行。
  
  很快,机会来了。
  
  重修三大殿需要很多木头。
  
  【天启五年九月】
  
  给事中霍维华上疏建议“加取黄山之木”。
  
  这其实是一个很合理事情。
  
  因为取木这个事情,其实劳役很重。
  
  过往从云贵等地取木,现在多一个黄山分担一下,合情合理。
  
  但在歙县的吴养春听到这个消息吓得不行。
  
  在明朝,大木这种事情,和皇家扯上关系,那就是找死了。
  
  于是他吩咐家人吴文节持亲笔书信一封,赶赴京师疏通关节。
  
  吴文节带着3万银两与吴君实、吴蹇叔、程梦庚、许应章、茅培等到京城四处打点。
  
  其中程梦庚是监生,在京师熟人较多,竟通融到内阁首辅冯铨府中。
  
  而冯铨,正是此时阉党一派的文臣头头。
  
  【天启六年三月】
  
  眼看金银开路,此事就要功成。
  
  吴文节也松了口气,然后他多余地做了一件事情。
  
  他去吴孔嘉的家中拜访了。
  
  毕竟族中资助多年的子弟高中探花,这感情总要再维护维护。
  
  说不得吴家的生意还能更上一层楼才是。
  
  到那个时候,又何必像如今这样,四处拿着金银开路呢?
  
  官商官商,有官才有商啊。
  
  这一去,那就坏了事。
  
  吴文节居然在吴孔嘉的家中,看到了那个潜逃多年的背主家仆吴荣!
  
  他震怒之下就要擒拿吴荣见官,但却碍于吴孔嘉情面作罢。
  
  吴荣惊恐万分,当夜就将吴养春杀害吴孔嘉之父之事重提。
  
  多番使力之下,吴孔嘉终于下定决心!
  
  而吴孔嘉此时参与编撰《三朝要典》。
  
  刚好就能搭上魏忠贤的线。
  
  于是,吴荣出首,告发吴养春霸占黄山,隐没田地,迫害家人、兴建学院等事。
  
  魏忠贤如获至宝,当即东厂堤骑四处,将一干人等捉拿归案。
  
  为何魏忠贤如获至宝呢?仅仅是为了钱吗?请容我卖个关子,我们先顺着钱这件事把这事情说明白了。
  
  【魏忠贤牌榨汁机,登场!】
  
  魏忠贤先是将入京跑动的吴君实等六人捉拿在手。
  
  口供证据拿足以后,在天启六年闰六月,魏忠贤这才正式上奏吴养春前述等事。
  
  天启大怒,下令其余案犯:“著锦衣卫差的当官旗前去,与同抚按提拏,扭解来京,一并究问。”
  
  【天启六年七月】
  
  吴养春等一干要犯,在锦衣卫千户王莅民所率缇骑的押送下抵达京师。
  
  然而刚到京师,他便跟着王莅民,将数万两送到了掌锦衣卫事的左都督田尔耕手上。
  
  有用吗?
  
  没有用的,这个案子已经不仅仅是钱的事情了。
  
  冯铨保不住你,田尔耕当然也保不住你!
  
  【天启六年九月】
  
  很快,三木之下,何求不得?
  
  吴养春坐赃银六十余万两,程梦庚等赃银十三万六千两,其山场木植银三十余万两。
  
  总计103.6万两,开抢!
  
  【天启六年十二月】
  
  工部营缮司主事吕下问奉命前往歙县追赃。
  
  这家伙可了不得,出个差事,拖家带口三十余号人一起过去。
  
  到了发现吴养春的家业已然衰落了。
  
  吴守礼死后分五支,而吴养春之父下来又分了多支。
  
  吴养春本人的家业,离这所谓的一百万两赃款,实在是差之甚远。
  
  问题不大。
  
  吴养春不够,还有吴氏宗族。
  
  吴氏宗族不够,还有整个歙县的人家嘛。
  
  但是,我们是做官的,要文明一点,不能那么没手段。
  
  于是吕下问,将吴养春那号称价值三十万两的土地拍卖,强令当地富户购买。
  
  当然,他自己也要多少赚一点。
  
  赚多少呢?不多,只是稍加两万两而已~
  
  (这里也是明末贪污的一个参照物,是贪,但还真没贪太多。十五分之一,有点低了。)
  
  其中一位商人吴献吉被摊购价值一万余两白银的黄山山地,无力承购,被迫逃亡。
  
  这一逃,那就逃出事来了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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