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死公主借尸还魂,刚睁眼就被人拿捏了
第一章 死公主借尸还魂,刚睁眼就被人拿捏了 (第1/2页)疼!
像是有无数根细针扎在骨头缝里,又冷又饿,喉咙干得能冒火,每吸一口气都带着铁锈似的血腥味。林晚星猛地睁开眼,脑子里像被重锤砸过,嗡嗡作响,两股截然不同的记忆在里面撞得她快要炸开。
一边是锦衣玉食、金枝玉叶,十四岁的商国公主商灵,亲眼看着国破家亡,父皇被斩,母后自缢,宫里的人要么战死要么被掳,她带着仅剩的两个宫女逃出来,一路颠沛流离,吃尽了苦头,昨天晚上,在这破庙里冻得浑身僵硬,又饿又恨,一口血喷出来,就这么咽了气,到死都攥着半块啃剩的、发霉的窝头,眼里全是不甘和悲愤。
另一边是二十一世纪的林晚星,从小在底层摸爬滚打,靠脑子算计吃饭,从一个小职员拼到公司高管,主打一个不吃亏、不认输,什么勾心斗角、尔虞我诈没见过?前一秒还在跟合作方撕逼,把对方耍得团团转,下一秒就眼前一黑,再睁眼,就成了这个刚咽气的亡国公主。
“操!”林晚星低骂一声,嗓子干涩得发疼,声音细弱蚊蝇,跟她平时雷厉风行的大嗓门完全不一样。她动了动手指,胳膊细得跟麻杆似的,皮肤粗糙干裂,还沾着泥污和草屑,身上穿的衣服破破烂烂,补丁摞补丁,风一吹就透,冻得她浑身打哆嗦。
这哪是公主?这分明是个快要饿死的乞丐!
林晚星强撑着坐起来,环顾四周。这是个破得不能再破的山神庙,屋顶漏着天,地上铺着一些干草,角落里堆着几块石头,还有半堆快要熄灭的柴火,冒着微弱的烟。旁边躺着两个穿着同样破烂的小姑娘,一动不动,脸色惨白,显然已经没气了——应该是原主的宫女。
一股浓烈的绝望和悲愤顺着原主的记忆涌上来,差点把林晚星的意识淹没。她甩了甩头,用力掐了自己一把,疼得龇牙咧嘴。
“哭有个屁用!”林晚星在心里骂原主,“国破家亡又怎么样?死了又怎么样?现在我占了你的身子,就得听我的!想让我跟你一样,憋屈死在这破庙里?门都没有!”
她前世最信奉的就是,只要活着,就有算计的资本,就没有翻不了的局。就算现在身处绝境,就算穿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封建社会,她也得活下去,而且要活得风生水起,谁也别想拿捏她!
林晚星挣扎着爬到柴火堆旁,捡起一根没烧完的木柴,用力吹了吹,火星子慢慢冒了起来,她又添了几根干草,火苗渐渐旺了些,终于有了一丝暖意。她搓了搓冻得发紫的手,目光落在角落里那半块发霉的窝头身上,胃里饿得咕咕叫,翻江倒海。
发霉的东西不能吃,容易中毒,这是基本常识。林晚星强忍着饥饿,环顾四周,想找些能吃的东西。破庙门口有几株野草,看起来像是能吃的,她扶着墙,慢慢挪过去,蹲下来,仔细辨认着——前世为了省钱,她也吃过野菜,这点经验还是有的。
就在她刚要伸手摘野草的时候,庙门外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,还有人说话的声音,吵吵嚷嚷的,打破了破庙的寂静。
“少爷,前面有个破庙,咱们进去歇歇脚,喝口水吧?”一个粗嗓门喊道。
“行,正好也让马歇歇。”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,语气里带着几分娇纵和不耐烦,一听就是个养尊处优的主儿。
林晚星心里一紧,下意识地躲到了门后,屏住了呼吸。她现在手无缚鸡之力,身上又这么狼狈,万一遇到坏人,那可就麻烦了。她悄悄探出头,往门外看了一眼。
只见门口站着十几个穿着青色劲装的家丁,个个身材高大,腰间别着刀,看起来不好惹。中间簇拥着一个年轻男子,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,穿着一身锦缎长袍,料子是上好的云锦,绣着精致的花纹,腰间系着一块羊脂玉佩,长得白白净净,眉眼清秀,就是眼神里带着几分傲气,下巴抬得老高,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。
他身后跟着两匹高头大马,鞍鞯齐全,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少爷。
“这破地方,也能叫庙?”那少爷皱着眉头,嫌弃地扫了一眼破庙,抬脚走了进来,家丁们紧随其后,纷纷站在庙门口,警惕地看着四周。
林晚星缩在门后,心脏怦怦直跳,脑子里飞速运转。看这阵仗,应该是某个县城的大户人家,这少爷看着娇纵,但脑子好像不太灵光的样子——要是真聪明,也不会跑到这种荒郊野岭的破庙里来歇脚。
她现在最缺的就是食物和地方落脚,要是能搭上这少爷,至少能先活下来。但转念一想,这是封建社会,男尊女卑,她一个孤身女子,又这么狼狈,要是被这少爷看中,指不定会被当成什么玩意儿带走,到时候可就身不由己了。
就在她犹豫不决的时候,那少爷的目光突然扫了过来,正好落在了她藏身的门后。
“谁在那儿?出来!”少爷皱着眉头,语气变得严厉起来,家丁们立刻围了过来,手按在刀柄上,眼神警惕地盯着门后。
林晚星知道躲不过去了,索性挺直了腰板,慢慢走了出来。她故意低下头,露出一副怯懦、害怕的样子,声音细弱:“公……公子饶命,民女……民女只是路过,在这里躲个雨。”
她刻意收敛了自己的气场,装出一副柔弱可欺的样子——在这种男权社会,太过强势只会惹麻烦,适当的示弱,反而能降低对方的警惕心,也能满足这些男人的优越感。
那少爷上下打量着她,眼神从一开始的警惕,慢慢变成了惊讶,最后竟变得有些痴迷。他往前走了两步,围着林晚星转了一圈,嘴里喃喃自语:“好看……真好看……”
林晚星心里咯噔一下,暗道不好。她抬起头,偷偷看了那少爷一眼,正好对上他的目光——那眼神,就像是饿狼看到了肥肉,直白又贪婪,没有丝毫掩饰。
她这张脸,继承了原主的公主底子,虽然因为营养不良、风吹日晒,显得有些苍白、憔悴,但五官精致,眉眼如画,尤其是那双眼睛,原本是原主的怯懦悲愤,现在换成了林晚星的算计灵动,一暗一明,反差极大,反而更添了几分韵味,在这破庙里,就像是一朵被风雨摧残却依旧娇艳的小花,格外打眼。
那少爷看了半天,才回过神来,脸上露出几分得意的笑容,对着身边的家丁说:“你们看,本少爷运气不错吧?这么个破地方,居然能捡到这么个美人儿!”
旁边的家丁们立刻附和起来:“恭喜少爷!贺喜少爷!这姑娘真是天姿国色,配少爷您,简直是绝配!”
“就是就是,少爷,这么好的姑娘,可不能放过啊!”
那少爷听得心花怒放,伸手就想去碰林晚星的脸。林晚星下意识地往后躲了一下,眼神里闪过一丝厌恶,但很快又掩饰过去,依旧是那副怯懦的样子:“公子……不要……”
她的躲闪,不仅没有让那少爷生气,反而更勾起了他的兴趣。他笑着说:“别怕,本少爷不会伤害你的。本少爷是这青溪县城主的儿子,叫赵富贵,跟着本少爷,保你吃香的、喝辣的,再也不用在这破庙里受苦了。”
赵富贵?林晚星在心里翻了个白眼,这名字,跟他那副娇纵的样子,简直是绝配,土得掉渣,一看就是个没什么文化、被宠坏的草包。
青溪城主的儿子?那就是城主少爷了,在这青溪县,应该算是一手遮天的人物。林晚星心里快速盘算着:跟着他,确实能解决眼前的生存问题,有吃有住,至少能先稳住脚跟,等摸清了这个时代的规矩,再慢慢想办法脱身,搞点自己的事情。
但要是直接答应,未免太掉价,也容易让赵富贵不珍惜。她得装得委屈一点,为难一点,让赵富贵觉得,是他求着她,是他捡了便宜。
林晚星低下头,眼眶微微泛红,声音带着几分哽咽:“公子,民女……民女只是个孤女,无依无靠,不敢高攀公子。而且……而且民女蒲柳之姿,配不上公子的身份。”
她一边说,一边偷偷用眼角的余光观察赵富贵的反应。果然,赵富贵一听,更加得意了,连忙说:“无妨无妨!本少爷不嫌弃你!只要你肯跟着本少爷,本少爷就娶你做少夫人,让你风风光光的,以后在青溪县,没人敢欺负你!”
娶她做少夫人?林晚星心里冷笑一声。娶她?不过是看中了她的脸,把她当成一个玩物罢了。在这个男权社会,女人不过是男人的附属品,嫁过去之后,恐怕就是深宅大院里的一个摆设,生儿育女,相夫教子,一辈子被困在那个小小的院子里,这可不是她林晚星想要的生活。
但是现在,她没有别的选择。她手无缚鸡之力,又没有身份背景,要是不答应赵富贵,恐怕用不了一天,就会饿死在这破庙里,或者被别的坏人掳走,下场只会更惨。
权衡利弊之下,林晚星装作十分为难的样子,犹豫了半天,才缓缓抬起头,眼里含着泪水,点了点头:“既然公子不嫌弃民女,那民女……民女就听公子的。只是……只是民女出身卑微,怕给公子丢脸。”
“哈哈哈,丢脸?有你这么个美人儿做少夫人,本少爷高兴还来不及呢,怎么会丢脸!”赵富贵笑得合不拢嘴,伸手一把拉住林晚星的手。他的手又白又嫩,还带着玉扳指,跟林晚星粗糙干裂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林晚星强忍着心里的不适,没有抽回手,只是低下头,装作娇羞的样子。她能感觉到赵富贵的手油腻腻的,还带着一股淡淡的脂粉味,心里一阵恶心,但脸上却不敢表现出来——现在,还不是撕破脸的时候。
“少爷,咱们该走了,天色不早了,要是晚了,城主大人该担心了。”旁边的管家提醒道。
赵富贵点了点头,拉着林晚星的手,对家丁们说:“把这两个死人拖出去埋了,别污了本少爷的眼。”说完,就拉着林晚星往门外走。
林晚星回头看了一眼那两个宫女的尸体,心里没有太多的波澜。原主或许会难过,但她是林晚星,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,同情别人,就是对自己的残忍。她现在唯一要做的,就是活下去,然后一步步往上爬,打破这个该死的封建制度,让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。
赵富贵把林晚星扶上了自己的马,坐在他的身后,然后勒住缰绳,对家丁们说:“走,回府!”
马蹄声响起,马慢慢往前走。林晚星坐在马背上,紧紧抓着赵富贵的衣角,风吹起她的头发,露出了她眼底深处的算计和冷意。
赵富贵,青溪城主少爷,看起来就是个没脑子的草包。正好,这样的人,最容易拿捏。她就先假意顺从,嫁给她,然后利用他的身份和资源,在这青溪县站稳脚跟,再慢慢培养自己的势力,等到有足够的实力,就一脚把他踹开,甚至把整个青溪县都攥在自己手里。
至于破除封建制度?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但林晚星不怕,她最擅长的就是从无到有,从弱到强。她要一步步来,先搞定这青溪县,再搞定周边的城镇,一点点改变这个男尊女卑的世道,让女人也能抬头做人,也能掌握自己的命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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