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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险家的宝藏

第二千九百一十七章 探险家的宝藏 (第1/2页)

招财猫的老板,看似控制住自己,没有谋取更多的财富,其实变得越来越贪婪。
  
  这个贪婪就体现在,他希望儿子能够变得更加优秀,来继承和发扬他的家业,免得出现纨绔。
  
  然而他这种贪婪,对儿子的过分期待,让儿子产生了心理疾病。
  
  路成摇摇头。
  
  随后他检查玻璃球,他发现在这次超凡道具中,他得到500本源点。
  
  这算是小小改变了一下这个老板的命运。
  
  最重要的改变,是让一件书法作品出世了。
  
  一个唐朝作品,再次出现,这对现实世界有了一些小影响。
  
  但并不大。
  
  他随后决定搞一个比较大的事。
  
  什么样的事,才对人类世界有更大的影响?
  
  那自然就是涉及到武力。
  
  别管人们给文明批上何种温情脉脉的外衣,最后能决定大事,决定文明轨迹的,还是落实到武力上。
  
  哪种方式能够更好地提升武力,哪种方式就会成为主流和台面上的事。
  
  它并不在乎邪恶还是正义。
  
  某朝足够邪恶,可是它一样统治了两百多年,不比别的正常王朝短命。
  
  原因就是它开局邪恶,但迅速拉拢了地主,拥有了武力,足以镇压反抗者。
  
  路成随后又去了一条古代武器街道。
  
  之所以不从网上订购,也是为了避免留下痕迹。
  
  其实他知道,有玻璃球在,能够自动屏蔽自己留下的痕迹,不让别人发现自己。
  
  只要自己处于绝对中立,不去偏袒任何一方,那就没有人能伤害他,也不能困住他。
  
  所以他大可以不用浪费时间,畏畏缩缩地做事。
  
  他在武器街,一处店铺上,发现了一把非常老旧的硬弓。
  
  这处弓上正闪着光芒。
  
  但是他并没有在乎这把弓,而是看向了弓下面的一本札记。
  
  那是一本旧到发黑发黄的笔记。
  
  笔记上散发的光芒,是弓的十倍还多。
  
  老板走过来介绍道:
  
  “这把弓箭,据说是以前一个巴图鲁用的。”
  
  “他拿着弓,所向披靡,射杀了很多大将。”
  
  “每次射杀一个,他都要在事后用对方的鲜血仔细记录下来。”
  
  “这就是血色军功笔记。”
  
  老板说着,用戴着手套的手,掀开了那本笔记。
  
  只见上面果然是暗褐色的血迹,组成了一段段文字。
  
  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将刘大头。”
  
  “天顺X年月日,射杀明副将王沿江。”
  
  ……
  
  这样的记录,足足有数十条之多。
  
  “有这样记录的大将,应该很有名,为什么这本笔记没有名字了?”路成好奇地问道。
  
  老板微微一愣,接着解释道:“因为这位巴图鲁卷入了朝争之中,被人过河拆桥所杀,有关他的一切记录,都被清理掉了。”
  
  “原来如此,这本笔记多少钱?”
  
  老板赶紧说道:“弓箭不要吗?”
  
  “这弓可是好弓啊,据说这位巴图鲁,一天能打几百只兔子。”
  
  “他常常在作战之时,跑到10米之内,拿像小铲子一样的重箭,直接就将明人的胳膊给铲断。”
  
  “即便对方穿着重甲同,他也可以破甲。”
  
  “他往往直接射人面门,一铲脑袋就是一个大窟窿,人必死无疑。”
  
  路成摇头道:“不了,这种凶器,太吓人了。”
  
  “还是这本笔记有点价值。”
  
  “那好吧,5000您拿走。”
  
  “可以。”
  
  老板很后悔,开价低了。
  
  路成开着车,笔记放在旁边的价格。
  
  而老板看向带走笔记的路成,眼神中闪过一丝冷光。
  
  “算你好运。”
  
  ……
  
  路成回到家中。
  
  翻开笔记。
  
  他看着看着就笑了。
  
  这本笔记是伪造的,但血迹是真的。
  
  弓箭也是真的。
  
  它们是凶器,堂而皇之地摆放在店面里,冒充古将用的东西。
  
  上面的年月日,年是假的,但如果搜索对应的月日,就会惊恐地发现:
  
  写明的时间里,都发生过凶杀案。
  
  很快路成就消耗了500本源点,开始点化这个杀人日记。
  
  不多久,只见褐黄札记上,散发着幽幽的惨白光芒,让人不寒而栗。
  
  他伸手触碰,而这个日记的能力,立刻展现出来。
  
  “用自己的鲜血在上面写下某个杀人事件,这个杀人事件,就按照你所说的方式去发生。”
  
  “该事件所展现的最高能力,不会超过这个世界该有的力量。”
  
  “同时不能是太小概率的事情。”
  
  “比如说你写下一个次日,全世界核弹都发射,星球毁灭。”
  
  “这种事件是不能发生的。”
  
  “该事件中出现的力量层次天花板,仅仅局限于写这个事件的人,自身所有的能力。”
  
  “比如作者可以写一个凶手,他可以拿刀剑杀死10个人,甚至20个人。”
  
  “但不能写他杀死100个人,1000个人。”
  
  “很简单,因为他的体力有限,靠刀剑杀到第20个人的时候,就会累死了。”
  
  “但可以写靠药物毒杀几百人。”
  
  “靠刀剑不行,即便对方不反抗,也会累得受不了。”
  
  “同样也能写凶手用一把枪扫射数百人。”
  
  路成立刻明白了。
  
  看来是要以本人能力上限,去构造一个杀人事件。
  
  同时他又注意到这个札记的其他限制:
  
  “注意,构造事件时,必须存在着死者、凶手、侦探、路人四个要素。”
  
  “好家伙,这不就是一个类似于某某笔记的东西吗?”路成摇摇头。
  
  他想了想,他要把这个日记扔给别人。
  
  他自己是不能留的。
  
  因为这玩意太恶劣。
  
  他若是持有,很容易被某些东西给干掉。
  
  懂得都懂。
  
  他作为一个聪明人,自然是明白的。
  
  于是,他随意向窗户外一扔,就将那个笔记扔了出去。
  
  它自己就会找到主人的。
  
  一周后。
  
  这本札记,在旧书市场中,落到了某个落魄作家手里。
  
  这个作家是一个侦探作家。
  
  他是一个落魄侦探作家。
  
  一直在写侦探,他已经向杂志和报社发了很多文章。
  
  结果只有寥寥几次被采纳。
  
  其他时候,编辑都都告诉他,你写的太假,缺少代入感,不吸引人。
  
  他自然将驳回来的侦探,去一些热门站上去发表。
  
  虽然得到了一些赞扬,能够温饱,但却一直没有火过。
  
  如果只为了温饱,他还不如换个城市去送外卖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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