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五百五十四章 干的好事
第一千五百五十四章 干的好事 (第1/2页)问:若有个像姜纹一样的岳父,女婿会是什么心态。
反正张远觉得,应该挺怂的。
再问:如果姜纹带着女儿上门,还大着嗓门喊你出来,该怎么办?
在线等,挺急的。
所以他现在的状态是怂中带着迷茫。
“Bonjour。”姜一朗朝他挥挥手,并用法语问好。
“你……”
“人呢?”他刚想问话,了解具体情况,姜导已经进来了。
别是我给这妞拍的那些“艺术照”被发现了吧?
尤其是那几张“霜华漫天”的甜点照。
像什么奶油泡芙,奶油淋面蛋糕,都是法国妞爱吃的甜品。
但他估计,没有当爹的爱看这个。
“你小子在这儿呢!”姜纹快步上前,手里还提溜着一个红色塑料袋。
不会装着板砖要拍我吧?
如果我说都是你女儿主动的,能不能少挨顿打?
可他想着,这种时候哪怕说的是事实,可责任都推女生头上,反而会引得对方暴怒。
而且也显得我非常没担当,不入流。
咱帝都爷们……啪啪啪啪,要脸!
对方来到他面前站定。
张远看了眼手中削皮削到一半的苹果,以及手里的刀子。
唰!
直接扔到了一旁的草丛里。
别一会抢过刀捅我。
“你脸白什么?”
“没什么,您登门所谓何事?”张远摸了摸下巴,又冒汗了。
自打这混血妞缠上她,一天要汗湿好几件背心。
后悔,真的很后悔。
“你还问我来是什么事?”
“还是不是因为你干的好事!”
张远:……
这一刻,他看似还在,其实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。
别人还好说,姜纹他是真不敢惹。
因为在满是刺头的大院子弟中,他都是刺头中的刺头!
就不说给老谋子折磨的混身难受,给陆穿直接折磨哭了这些“小成就”。
就说他少时。
这位从小“颠沛流离”,跟着父母到处跑。
10来岁的时候才来帝都定居。
他念的中学,现在合并到了帝都二中。
这学校300来年了,原型是左翼八旗中学堂,以前不是旗人还没资格念。
现在是重点实验高中,在名校林立的帝都也算一流学校,还是东城区龙头大哥。
但姜纹不完全算二中出来的。
因为他念的那个叫帝都七十二中,在《我爱我家》中有过提及。
就是在这所学校中姜纹认识了英大,俩人是同学。
而这所七十二中,是当年的二中为了提升地位,故意分离出去形成的。
类似企业剥离不良资产,提高自身竞争力。
二中把学校里的刺头,混混,差生,统称“坏学生”的这批人,单独拉出来,造了个七十二中。
同样是七十二中毕业,姜纹有点背景,毕竟他爹是军人,而且职务不算低。
14岁当兵,因为识字,脑子灵活,上战场前就被营长拉到身旁。
他爹读过书,认识盘尼西林这类简单的英文字,被领导当成宝贝。
第一仗就是平津战役,也就是和傅作义的大决战。
死的人都没数了,可他爹一点伤都没受。
不光这回,当了半辈子兵,从未负伤。
因为一直跟着领导跑。
这就是真实的知识改变命运。
若没念过书,一个14岁的小子,没准第一仗上去不到5分钟就完蛋。
也因为这个,姜纹一家对教育挺重视,人家真吃到了知识的红利。
只不过他这家境和同学英大比还是差太远了。
英大可是从这种垃圾学校出来后直接去了北大,结婚对象也是宋玬玬这种“门当户对”的官宦家庭女子。
和英大比可能差些,但揍自己还是够的。
张远在这位来到面前后,立马使出了有保镖后已经不太使用的硬气功。
今天爷们至少得站着死。
就算人家姑娘乐意,当爹的不高兴,挨顿揍也没话说。
都说了“我干的好事”。
这种讽刺我还是听得懂的。
“你怎么那么多汗啊?”
“看着身体也不虚啊?”
姜纹拍了拍他的肩膀,随后伸手向红色塑料袋。
咕咚……他用力咽了下口水。
若是板砖我就扛一下,不打到脑袋就行。
若是扳手,大管钳子,那我就得跑了。
小杖受,大杖走。
问题是挨一下轻松,日后要合作就麻烦了。
后悔啊,就很后悔。
可是,预想中的“凶器”并未出现。
姜纹从塑料兜里掏出了两瓶红酒,而是法兰西波尔多产区的好东西。
“来,咱们喝一个。”
“有菜没有啊?”
“喝酒啊?”张远一脸懵逼的看向老哥。
“不喝酒做什么?”
“庆祝一下。”
“庆祝什么?”
“庆祝你做的好事啊?”
姜纹低头,张远顺着他的目光,看向了姜一朗的脚踝处。
七分裤,露着白嫩纤细的小腿下半截。
只不过在脚踝处,包着一块纱布。
“我今天必须详细问问你,到底是怎么劝他的?”姜纹还搁那说呢。
姜一朗抬起腿,撕下了纱布。
里边立马显出一团淡淡的,微微凸起的肉痕来。
张远凑近看,随后抬眼望向女生。
这妞分明在憋笑。
“你……”
他看出来了,这好像是洗纹身的痕迹。
“你真干啦?”
“你说这样不好,所以我就去洗啦。”
洗纹身不是“洗”,原理是破坏沾染了色素的细胞,手法类似激光除锈。
纹身这事,纹的时候疼,洗的时候更疼。
要不古代怎么会有黥刑。
当然疼只是一方面,精神折磨,社死也是处罚的手段。
《水浒》中宋江就受过黥刑。
但宋押司和官面上的兄弟关系好,所以受刑时有讲究。
用最细的针,最浅的墨给你来,外加宋押司本来皮肤就黑,张远怀疑流放到九江时已经快看不出来了。
若是得罪了官面上的人,同样黥刑,给你用烤羊肉串签子那么粗的针,墨水调和芝麻糊一样稠,下手刺的时候和容嬷嬷一样狠。
宋江用8号字,给你用28号字,一个字就和鸭蛋一样大。
刺完了你就看吧,面皮剥了,骨头上都有。
法不外乎人情,但凡人能操作的事,上限和下限差距之大难以想象。
姜一朗的脚踝上原本纹着一只小狗,因为她属狗。
在白人世界,纹身不叫事,也就少数顶层家族忌讳这个。
不是大花臂那种很复杂的图案,只是线框的卡通图画。
但洗了肯定也疼的很。
张远又看了眼这妞。
混血妹子点了点头,而后又指了下自己的胸口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